【轉知】臺南市政府「114年臺南市大專院校市政參訪計畫」
轉知內容如下:
一、為強化臺南市大專院校學生公共參與,提供多元公共參與機會,建立公部門與學術研究機構之合作關係,提供大專院校學生以參訪方式認識市政,促進學生對市政運作的理解與認同,同時提供青年學子表達對市政想法的平臺,特制定本府114年市政參訪計畫。
二、旨揭計畫摘要如下:
(一)申請對象:臺南市各大專院校。
(二)預計受理申請場次:4至7場,將視經費情形調整,開放申請參訪月份為3至6月、9至11月,每月原則1場,如申請參訪數超過可受理場數,係以收到電子郵件先後順序決定。
(三)申請流程:申請學校須於預定參訪月份前2個月,填列市政參訪申請表以電子郵件寄至本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承辦窗口王小姐信箱(vicky75220@mail.tainan.gov.tw),並致電確認。
(四)經費:本案所需膳食(如為全日行程)、交通及保險費用,將由本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三、本參訪計畫主辦單位得視情形保留調整權,餘未盡事宜詳見附件計畫,歡迎踴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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