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MUST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提醒『迎新、畢業舞會、音樂性質』活動應事先取得音樂著作財產權人或集管團體之授權

為尊重智慧財產權,貴單位於校園舉辦之『迎新、畢業舞會、音樂性質』活動,若有使用音樂著作為公開演出時,祈惠予代為宣導應事先取得音樂著作財產權人或集管團體之授權,敬請查照辦理。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