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 國立成功大學學生活動中心試營運24小時
一、依據:
1.106年10月23日,106學年度上學期期初社團代表大會議第二案「一活24小時」決議通過提案(同票數118票、反對票數0票)送社團審議委員會審查。
2.106年12月4日,106學年度第一次社團審議委員會第十案「學生活動中心24小時開放」,決議為待觀念宣導與安全設施設置完善後,106年度下學期開始試辦24小時開放。
3.107年5月10日,106年學年度第二次社團審議委員會決議案執行情形說明:廁所及走廊的緊急求救通報系統預計6/10前完工,如本學期期末社團代表大會制訂出24小時開放的管理規範,擬6月中旬開放試辦,原則上僅限開放社團辦公室使用。
4.107年5月31日,106年學年度第2學期期末社團代表大會修改「國立成功大學學生活動中心暨芸青軒管理辦法」,新增深夜時段場地使用規則及罰則「五、無人使用之社團辦公室與公共空間,需關閉電源。六、禁止住宿於社團辦公室。」
二、開放時間:
1.學生活動中心自107年7月1日至9月30日止試辦24小時開放。
2.試辦期如遇不符預期或有危害安全之虞慮,本組有權逕自終止試用期限。
3.10月初進行試用期狀況評估(包括:進出人數、停留時間、電費使用量、安全狀況等),並據此進行安全宣導並建立獎懲機制。
三、注意事項:
1.為避免同學在外活動安全,本組順應同學需要提供校內空間,但仍請應考量自身安全,注意夜間交通與身心狀態,非活動必要仍請即早返家。
2.活動中心夜間使用仍請保持安寧、避免喧嘩,多一份警覺、多一分保障,注意週邊人、事、時、地、物安全。
3.「學生活動中心廁所及公共區域緊急求救連線通報系統」建置(如位置圖),緊急求救連線通報系統請於「緊急狀況」下使用,使用方法為:掀起防護罩,按下按鈕,即啟動響鈴(響鈴2分鐘無法中止)。響鈴響起,同時啟動通報駐衛警察隊辦公室之警報系統,語音求救夜間請撥打駐警隊分機66666;日間可撥本組分機50360。
4.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本組將另行公告通知。
1.106年10月23日,106學年度上學期期初社團代表大會議第二案「一活24小時」決議通過提案(同票數118票、反對票數0票)送社團審議委員會審查。
2.106年12月4日,106學年度第一次社團審議委員會第十案「學生活動中心24小時開放」,決議為待觀念宣導與安全設施設置完善後,106年度下學期開始試辦24小時開放。
3.107年5月10日,106年學年度第二次社團審議委員會決議案執行情形說明:廁所及走廊的緊急求救通報系統預計6/10前完工,如本學期期末社團代表大會制訂出24小時開放的管理規範,擬6月中旬開放試辦,原則上僅限開放社團辦公室使用。
4.107年5月31日,106年學年度第2學期期末社團代表大會修改「國立成功大學學生活動中心暨芸青軒管理辦法」,新增深夜時段場地使用規則及罰則「五、無人使用之社團辦公室與公共空間,需關閉電源。六、禁止住宿於社團辦公室。」
二、開放時間:
1.學生活動中心自107年7月1日至9月30日止試辦24小時開放。
2.試辦期如遇不符預期或有危害安全之虞慮,本組有權逕自終止試用期限。
3.10月初進行試用期狀況評估(包括:進出人數、停留時間、電費使用量、安全狀況等),並據此進行安全宣導並建立獎懲機制。
三、注意事項:
1.為避免同學在外活動安全,本組順應同學需要提供校內空間,但仍請應考量自身安全,注意夜間交通與身心狀態,非活動必要仍請即早返家。
2.活動中心夜間使用仍請保持安寧、避免喧嘩,多一份警覺、多一分保障,注意週邊人、事、時、地、物安全。
3.「學生活動中心廁所及公共區域緊急求救連線通報系統」建置(如位置圖),緊急求救連線通報系統請於「緊急狀況」下使用,使用方法為:掀起防護罩,按下按鈕,即啟動響鈴(響鈴2分鐘無法中止)。響鈴響起,同時啟動通報駐衛警察隊辦公室之警報系統,語音求救夜間請撥打駐警隊分機66666;日間可撥本組分機50360。
4.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本組將另行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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