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5年度全國學生社團優秀輔(指)導老師選拔暨全國學生社團優秀幹部獎勵申請
一、東海大學與「中華學生社團教育學會」為鼓勵全國大專校院從事學生社團輔(指)導表現優異之人員及社團活動表現傑出或熱心社團服務之學生社團負責人與幹部,特辦理「全國學生社團優秀輔(指)導老師選拔及全國學生社團優秀幹部獎勵申請」。
二、校內報名時間:請有意願申請者,詳閱說明及附件之相關辦法,自即日起至115年3月4日(星期三) 17:00前將應備文件寄至信箱z10808092@ncku.edu.tw,活動組得視校內報名狀況進行遴選。
三、申請資格:
(一)學生社團優秀輔(指)導老師:
1.選拔對象為現任校內學生社團指導老師或輔(指)導單位同仁,且不得為該單位之主管或中華學生社團教育學會現任顧問、理監事。
2.參選人須由校內同仁、長官進行推薦,每校以推薦一人參選為原則,惟推薦人不限定於該單位直屬一、二級長官,或得由中華學生社團教育學會現任顧問、理監事進行推薦。
3.曾參與中華學生社團教育學會辦理之社團經營師課程並考取「社團經營師」證照者,審查時酌予加分。
4.申請人於獲獎後3年內不得再次參選。
(二)學生社團優秀幹部:
1.獎勵對象為校內在學學生(含應屆畢業生),且為現(曾)任校內正式學生社團、學生會之負責人或幹部。
2.由社團輔(指)導老師或業務承辦人推薦。
3.申請時須檢附足以證明社團活動表現傑出或熱心社團服務之事證。
4.曾參與中華學生社團教育學會辦理之社團經營師課程並考取「社團經營師」證照者,審查時酌予加分。
5.同一申請人於同一學制內獲獎以乙次為限。
四、應備文件:
(一)學生社團優秀輔(指)導老師:申請表正本乙份、推薦書正本乙份、其他有助於評審評選的佐證資料。
(二)學生社團優秀幹部:申請表正本乙份、其他有助於評審評選的佐證資料。
(三)檔案下載網址:https://lihi.cc/oYcYr
(四)請將申請表、推薦書印出簽章後掃描成電子檔,連同佐證資料合併成一個PDF檔案,佐證資料以15頁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