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資安公告】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

依行政院頒訂之「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規定公務機關不得使用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含軟體、硬體及服務) ;如果有特殊原因必須使用,必須經機關資安長及上級機關資安長逐級核可。對於公務機關自行或委外營運、提供公眾活動或使用的場地,也不得使用有資安疑慮產品。

故,借用本組活動場地期間,不得使用危害國家資安之產品(如大陸廠牌軟體、硬體及服務);若有發現設備遭駭入侵,請立即關閉該設備電源及通知管理人員,依本校資安通報程序進行通報。

註:大陸品牌眾多,公務機關環境常見大陸品牌包含但不限於以下所列(如遇無法判斷者,建議請廠商提供證明或上網搜尋該品牌資訊):

      海康威視(Hikvision) 、華為(Huawei)、 大疆創新(DJI)、 普聯(TP-Link)、

      歐加(OPPO)、 小米(MI)、 大華(Dahua)、 高巨創新(EMO)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