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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114年第1次本校學生自治組織暨社團借用「成功廳」申請說明

學生自治組織暨社團欲借用本校成功廳者,請務必使用新版申請表(1120214)並依以下規定辦理,若未使用新版申請表,該會議一律不予審理

  1. 依據「國立成功大學成功廳使用管理要點」(附件一)、「國立成功大學廳演藝活動審查委員會評審要點」(附件二)辦理。
  2. 此公告借用期間指11441日至114930日止。
  3.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31213(星期五)17:00(含紙本及電子檔),逾時不候
  4. 請備妥以下資料繳交至活動組,活動組將另於1141月送件至「本校成功廳演藝活動審查委員會」進行演藝類活動審查
    1. 紙本(各一式5)-成功廳借用申請表(附件三)及活動企劃書(附件四)
    2. 電子檔-成功廳借用申請表、活動企劃書請寄至各性質社團承辦人信箱,由活動組統一彙整。
    3. 學生社團申請演藝類活動審查,企劃書應力求明確、清楚,並且展現特色並附上歷年參與人數、活動照片或影片,以證明使用成功廳之必要性。
    4. 應於「國立成功大學成功廳一般類及演藝類活動計畫申請表」中「活動內容及特色說明」欄位說明本次申請案之表演活動內容(像是主題、內容規劃、執行說明、劇情大綱等)
    5. 社團須派代表於審查委員會進行活動說明,簡報內容須符合「成功廳演藝活動審查會社團簡報項目」(附件五)範本格式。
    6. 場地費用要提案至場所經費審查會議中審議補助,請在應繳費用欄備註說明
    7. 若與其他社團或校外單位聯合演出,建議相關文宣將合作單位貢獻列入,已達雙方互惠及宣傳效益。
    8. 應充分了解申請經費補助之主要特質,並於經費編列需再條列補充說明。
  5. 成功廳場地申請狀況請至「行政e化系統/校外、社團場地借用/會議室管理行事曆」查詢。
  6. 另須上網(行政e化系統)進行借用場地步驟。線上申請網址:
    http://eadm.ncku.edu.tw/welldoc/default.php
  7. 若經過成功廳管理單位或演藝活動審查委員會通過者,可依據「國立成功大學學生自治組織暨社團使用集會場所經費補助作業實施要點」向校方提出場地、設備費之補助,另請留意場所經費補助審查委員會之開會時間。
  8. 通過演藝類活動審查者,須注意以下:
  • 為使成功廳器材得以點交維護,凡是申請通過者需於活動日前二週完成「國立成功大學成功廳演藝類活動器材使用申請表」或「國立成功大學成功廳一般類活動器材使用申請表」之行政流程。
  • 根據107115日成功廳演藝活動第一次審查會議決議:
  1. 日後通過之申請案件務必實施「問卷調查」,作為未來審查之佐證資料以及場地使用參考依據。
  2. 審查通過之社團請活動組進行督導社團,於活動辦理完畢後2天內,提交回收問卷資料(或使用Google線上表單也可)。問卷題目可參考附件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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