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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Q1. 如何成立社團? A1. 依據「國立成功大學學生社團輔導辦法」學生社團成立之要件:學生發起組織之社團,若宗旨不適當、與成立條件不符、試辦成效不彰、或校內已有相同性質之社團,學生事務處得經學生社團審議委員會決議,不予成立。
1、 應有學生組織團體申請書
2、 應擬定社團組織章程之草案。
3、 應有發起人學生證影本
4、 應有二十人以上連署書
5、 可聘任輔導老師一人。
6、 各性質社團主席接受社團成立之申請後,應送學生社團聯合會初審,再由學生社團審議委員會進行複審,複審通過後為試辦社團。
7、 試辦社團應於一個月內召開籌備會議,通過章程草案,推選主席及幹部。
8、 社團試辦一年成效良好後,應由社團聯合會報請學生社團審議委員會核定。
9、 社團經核定通過後,即應召集成立大會並推選負責人及幹部。
10、社團成立大會依章程組織社團,由負責人報請學生事務處辦理登記。
Q2. 校外人士可以加入國立成功大學的社團嗎? A2. 原則上,本校社團以本校學生參加為主;例外,請依各社團之章程決定。
Q3. 如何申請社團負責人證書? A3. 本校社長證書為中英文並列,因此社團英文名稱、社員資料工作輸入後,社長(護照)英文姓名必須完成,請各社團依規定處理並洽各社團性質承辦人。
Q4. 社團退場機制(倒社)? A4.
1、 每學期無登錄社員名單。(92-2 社審)
2、 每學期無辦理活動紀錄。(92-2 社審)
3、 每學期須依章程無召開社員大會,並無繳交會議記錄一份。(92-2 社審)
4、 社團代表大會連續兩次未請假又無特殊理由缺席者。(92-5 社審)
5、 交接後未繳交交接清冊。(93-1 社審)
6、 試辦性社團兩年內無通過社團評鑑並無申請通過為正式性社團。(94-1 社審)
Q5. 如何申請課外活動證明? A5.
1、至社團e化系統https://sys.activity-osa.ncku.edu.tw/index.php,以成功入口登入。
2、社團人員->課外活動證明,挑選要列印之社團幹部,再點選匯出PDF。
3、再至活動組找各社團性質承辦人( 依最後欄位)核章即可。
Q6. 如何補登課外活動證明? A6. 準備以下資料任一項至各社團性質承辦人,即可完成補登:
1、當時擔任該職位之當選證書、結業證書或聘書
2、可證明您擔任過該職位之一切資料(如:社團通訊錄、活動記錄、表演影片)
3、若無以上資料,請擬定一份文件,內容為:

XX系XXX同學

        於XX 學年度第X學期擔任XXX組織XXXXXX幹部,
因XXXXXXXX(請填原因)而未登錄至社團E化系統,特擬此狀 以茲證明。

最後請該學生組織、系會或社團,幫你蓋上組織章、系會章或社章
Q7. 如何申請社團活動參與記錄與通識教育認證? A7. 依據「通識教育生活實踐領導社團認證施行細則」實施,至「通識積點認證系統」(自本組網頁 -> 線上服務),申請前請先至社團E化系統確認是否有參與紀錄並據實填寫職稱。
1、每學期於開學日起60天內受理前一學期的認證申請,社長/系會長於系統【社長審核】初審給點,活動組承辦人線上覆審給點,申請人確認積點取得後,攜帶手冊至通識教育中心進行認證。
2、同一學期僅受理一項社團職務申請,參與校內學生自治組織可另案申請一次
3、職務認定依社團E化系統上所登錄之紀錄為準,相當社長職每學期授予點數2~7點;幹部職每學期授予點數1~5點,如未達給點標準可退回申請人。
4、申請人對核給之點數有疑義者,得提出申覆,以一次為限。
Q8. 如何租借物品器材? A8. 
1、至社團e化系統https://sys.activity-osa.ncku.edu.tw/index.php,以社團帳號或成功入口登入。
2、器材管理->器材預約。
3、選擇借用活動、預約人、預約起始/歸還時段,點選下一步。
4、勾選欲借用器材,點選送出即可。
5、依照預約時段進行借用及歸還。
Q9. 如何借用場地? A9. 
本校學生組織
1、至社團e化系統https://sys.activity-osa.ncku.edu.tw/index.php,以社團帳號或成功入口登入。
2、活動管理->社團活動資料。
3、新增活動,活動場地勾選「活動中心場地-場地預約」。
4、活動單下方「場地預約系統」選擇借用場地,送出即可。

校外單位
1、至社團e化系統https://sys.activity-osa.ncku.edu.tw/index.php,選擇校外場地借用。
2、輸入驗證碼。
3、填寫相關單位及場地預約資料,並上傳企畫書,待活動組進行審查。
Q10. 如何清運社團大型垃圾? A10. 
1、一般垃圾車/資源回收車皆於週一至週五行駛。
2、垃圾清運行程表:學生活動中心->光一舍前(8:50)、芸青軒->勝八舍西側(9:10)
3、資源回收物依下列週別指定項目投放
(1)、週一:紙餐盒、保麗龍、玻璃瓶罐
(2)、週二:紙餐盒、保麗龍、玻璃瓶罐、鐵鋁罐、雜塑膠
(3)、週三:紙餐盒、保麗龍、玻璃瓶罐、紙類、小家電
(4)、週四:紙餐盒、保麗龍、玻璃瓶罐、五金
(5)、週五:紙餐盒、保麗龍、玻璃瓶罐、塑膠容器
Q11. 學生會會費一定要繳交嗎?不繳交會影響註冊權益嗎? A11.
一、依據大學法第33條「學生為前項學生會當然會員,學生會得向會員收取會費;學校應依學生會請求,代收會費。」與大學法施行細則第26條「學生會依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三項規定向其會員收取之會費,應以處理學生在校學習、生活及與其權益直接有關之事項為限。學生會收取會費或學校依學生會請求代收會費,不得列為完成註冊程序之必要條件。」。
二、本校協助學生會於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建置學生會會費繳費單,並備註「自由繳交」,繳費單備註欄寫明:「1、學生會會費之繳交依法不得列為完成註冊程序之必要條件。The payment isn’t obligatory. 2、繳費後如因休退學等因素欲辦理退費,請洽學生會。For refunding, contact NCKU Student Union.」。
三、是否繳交此筆款項,本校與學生會尊重學生個人決定,並無影響註冊權益。
Q12. 申請發送全校信之原則與方式? A12. 除行政公告(如腳踏車搬移)應周知全校教職員生之內容外,活動為全校性活動且規模或參與人數經本組評估至少達1,000人以上,始得專簽提出申請。
Q13. 年度經費關帳注意事項 A13. 
當年度各項經費請於當年度進行報支。

參考
1、會計法 第 64 條:各機關或基金有左列情形之一時,應辦理結帳或結算:
(1)、會計年度終了時。
(2)、有每月、每季或每半年結算一次之必要者,其每次結算時。
(3)、非常事件,除第一款、第二款情形外,其事件終了時。
(4)、機關裁撤或基金結束時。

2、會計法 第 82 條
(1)、 總會計年度報告之公告,依決算法之規定。
(2)、 各機關會計月報,應由會計人員按月向該機關公告之。但其中應保守秘密之部分,得不公告。
(3)、 各該機關人員對上項公告有疑義時,得向會計人員查詢之。

3、決算法 第 2 條
(1)、 政府之決算,每一會計年度辦理一次,年度終了後二個月,為該會計年度之結束期
間。
(2)、 結束期間內有關出納整理事務期限,由行政院定之。政府之決算,每一會計年度辦理一次,年度終了後二個月,為該會計年度之結束期間。

結論:設關帳期要把前一年度的帳結清才能在期限內做決算。法源:會計法、決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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